(2013年4月26日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动物园协会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工作程序和办事规则,推动中国动物园协会科普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动物园协会章程》和《中国动物园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动物园协会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是中国动物园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动物园协会理事会的领导和协会秘书处的指导。
第三条 委员会的宗旨是积极推动动物园行业科普教育工作不断进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使动物园行业的科普教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教育的积极力量。
第四条 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
- 组织、协调、指导协会会员单位开展科普教育工作;
- 推广先进的科普教育理念和方法,开展国内外科普教育工作交流;
- 组织编辑出版科普教育相关的书籍、刊物和宣传资料等;
- 促进与各类科普教育机构的合作;
- 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五条 委员会由各委员单位推荐的委员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 委员会每五年一届。如需延长本届委员会任期,应报协会理事会通过。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第八条 每届任期最后一年应做好下届委员会换届相关工作。
第九条 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委员会年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或延期,应通告全体委员。
第十条 委员会会议决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职责:
委员单位 | 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及工作安排;确保本单位委员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并支持其完成相关任务;每年向委员会提交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普教育工作报告,同时提交下一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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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 | 主持委员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委员会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委员会工作的落实;负责召集和主持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会议;加强与协会其他委员会的联系;代表委员会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及提交提案(议案);履行协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副主任委员 | 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按照委员会分工完成相应工作;根据需要,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临时代替主任委员履行相应职责。 |
委员 | 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活动;参与委员会相关工作的讨论,落实委员会交办的任务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
第十二条 根据需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助理1名,由主任委员指定委员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各项委员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与协调。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设若干专业工作组。
第三章 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的产生
第十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委员单位推荐产生。
委员单位: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委员会,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成为委员单位。
申请委员单位条件如下:
- 中国动物园协会会员单位,愿意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和活动;
- 积极开展各类科普教育工作;
- 保证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工作。
第十五条 委员单位推荐委员会委员人数,每动物园1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动物园不超过2人;推荐人选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即成为委员。
第十六条 推荐的委员人选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委员单位在职人员,从事科普教育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及主管领导;
- 热心动物园科普教育事业,愿意参加委员会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落实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 有一定科普教育实践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 按《中国动物园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如果确实需要延长任期,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理事会同意。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如从委员单位退休或调离,委员单位应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并提出更换候选人,待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委员单位和委员退会自由;委员单位退会应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委员会同时取消其对应的委员资格:委员退会应向推荐单位提交退会申请并由推荐单位向委员会进行通报。
委员单位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自动退出委员会:
- 连续2年不参加委员会年会;
- 连续2年不提交单位工作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委员会开展工作过程中需要的经费,原则上由参加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经协会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科普教育编辑委员会负责解释。